欢迎访问星晟国际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上市并购网 )官方网站

新闻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上市并购网 ] 内幕交易案例警示

  • 2022-10-18
  • 486

证券内幕交易行为一直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和打击的重点。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呈易发多发态势,对国内资本市场秩序构成了巨大挑战。因此,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已被纳入我国刑法调控的范畴。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罪。

今天,我们将结合具体内幕交易案例进行解释,希望这些"现身说法"的反面案例在带来震撼的同时,也为我们留下思考与警醒。

案例一:天威视讯内幕交易案

2012年4月,天威视讯公告称,拟通过向深圳广电集团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天宝广播公司和天隆广播公司网络资产和业务。

时任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倪鹤琴、天宝广播总经理冯方明等多人作为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主要协调人和参与人,因职务原因提前获知信息并利用配偶、亲属、司机等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除此之外,部分企业管理层和员工通过领导班子考评、职工座谈会等渠道获知消息并对外泄露,导致内幕消息大面积扩散。

2012年12月,倪鹤琴等15人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移送司法机关。2014年1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同月,证监会对许军等十余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天威视讯案内幕信息传递链条复杂,涉及范围广,创近年来内幕交易案件涉案人数之最。

案例二:孙云章内幕交易案

2012年2月1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原项目经理孙云章,利用其担任宇顺电子定向增发现场项目负责人期间获悉的内幕信息买入"宇顺电子"股票6.83万股,交易金额106万元。20天后,他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交易金额186万元,从中非法获利79.9万元。

经调查和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孙云章内幕交易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案例三:风范股份董事内幕交易案

2013年1月11日下午,风范股份201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编制完成,业绩增幅在30%~50%左右。随后,财务报表被放在董事赵煜敏的办公桌上,赵煜敏于11日下午知晓报表内容。

1月16日中午,风范股份董事长范某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集董事范立义、赵煜敏等人召开会议。董事长范某刚提出了10股转增10股派5元的利润分配预案,与会董事均表示同意,并在确认意见书上签名,拟于1月17日向市场公告。依据《证券法》规定,风范股份的业绩预增和利润分配方案在1月17日前均属内幕信息。

1月14日至1月16日期间,董事赵煜敏连续多次利用"张某"账户和"张某华"账户买入"风范股份"14.6万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22.4万元。

1月16日下午,董事范立义利用"曹某丰"账户,委托钱继新利用"某丹"账户累计买入"风范股份"13.48万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19.56万元,同时,钱继新还利用"某芳"账户累计买入"风范股份"4.56万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5.94万元。

证监会认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并作出以下处罚决定:没收赵煜敏违法所得22.4万元,并处以44.8万元罚款;没收范立义违法所得19.56万元,并处以39.12万元罚款;没收钱继新违法所得5.94万元,并处以5.94万元罚款。

案例四:资产重组信息泄露违内幕交易罪

电子测试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器公司)拟收购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2日,各方就仪器公司通过固定增长方式收购航空电子企业100%股份达成一致。2016年3月4日,仪器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同日,仪器公司股票停牌。2016年6月13日,仪器公司股票复牌。同日、14日、17日,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6月18日,该股收盘时跌幅2.41%。上述仪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布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关键期为2015年11月22日至2016年3月4日。

被告李某斌自2009年6月起在一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家公司)工作。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2月2日,仪器公司董事长王某就重大资产重组问题咨询了企业IPO保荐代表人,李某斌通过正式询问某公司聘请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在此过程中,李某斌得知仪器公司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2016年2月6日、18日、28日,李某斌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手机,利用他人和自筹资金,通过手机委托的方式购买仪器公司46300股股份,总营业额rmb686590元。截至2016年6月18日,上述个股账户盈利rmb286173元。

案件发生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控告李某斌犯内幕交易罪。经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李某斌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追回被告的非法所得rmb286173元上缴国库。

内幕交易行为不仅侵犯了金融市场应有的管理和经营秩序,而且损害了大多数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内幕交易行为有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

欢迎关注公众号:上市并购网,了解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