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消息,香港交易所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咨询结果有望在圣诞节前出炉,并于明年初、最快1月实行。
今年9月17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建议在香港推行SPAC上市机制的事宜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期自2021年9月17日起为期45天,于2021年10月31日截止。对于港交所此次SPAC咨询框架要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相较于美国与新加坡的SPAC制度,香港SPAC上市制度门槛过高,有一定程度的降低空间。
随后,在11月2日港交所回应媒体查询时称,正在研究就SPAC咨询文件上的三点要求做弹性处理,包括专业投资者资格、独立第三方投资者(PIPE)投资占比、赎回股份与反对票合并捆绑的问题。
咨询文件要求,SPAC至少有75名专业投资者参与,其中至少30名属于机构投资者。报道指,市场普遍反映此条款要求门槛过高,存有降低的空间,同时有市场声音提议允许合理比例的散户参与。
咨询框架要求,PIPE筹集所得资金须占合并后公司预期市值的至少25%,若合并后公司预期市值较高,例如超逾15亿港元,可降低比例至15%至25%。咨询回应中大多反映上述比例过高,参考美国数据约10%至15%,因此或有弹性处理的空间。
咨询文件亦限定,SPAC只能接纳在合并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才能赎回其股份。参考新交所最新规定,在该项问题上已做松绑,股东即使在SPAC合并表决时投下赞成票亦可赎回股份。业内人士表示,SPAC初始投资者跟目标合并公司的投资取向或有出入,若仅为不再考虑继续参与其中,并不代表合并本身存在重大问题,认为赎回股份与反对票捆绑,值得商榷。
据知情人士最新透露,微调后的SPAC机制在投资者资格方面,只允许专业投资者认购并购买SPAC股份,此前提及的散户参与意见并未被接纳,原本要求的30家机构专业投资者数量有所放宽;而相关的摊簿上限或将与新加坡保持一致,调高至50%;此外, SPAC股份赎回与投票决定得到解绑,即投票支持DE-SPAC股份也可进行赎回。
根据11月26日,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在出席2021香港证监会论坛时,针对其关于SPAC咨询总结的发言中可以判断,尽管修订后的SPAC上市规则整体更有弹性,但最终落地的香港SPAC上市机制仍较美国更为严格。陈翊庭表示,因香港市场有其独特性,不可直接复制美国机制套用到香港,而且认为香港的上市规则虽然较美国严格,但参考以往改革经验,取用较谨慎的要求,最终并能保证投资者权益、市场质素与市场吸引力之间取得良好平衡。
香港联交所引入SPAC上市制度,旨在吸引更多来自内陆、东南亚以至世界各地的公司来港上市,拓宽上市路径,增加香港市场的吸引力,提升香港市场在亚洲乃至全球的竞争力。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和SPAC发起人已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建SPAC,希望成为第一批在香港上市的SPAC公司之一。同时,我们也期待香港SPAC上市规则的最终落地,为广大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个新的渠道。